一、目的:推動志願服務法,落實志工教育訓練,結合資深志工,精進志工服務專業知能;藉由教育課程相互學習與分享,促進專業服務知能及品質,提昇志工團隊運作、協調及成長,以更有效投入志願服務工作。
二、依據
(一)志願服務法第9條。
(二)祥和計畫-廣結志工拓展社會福利工作
三、辦理單位
(一)指導單位:衛生福利部、花蓮縣政府
(二)承辦單位:社團法人花蓮縣生命線協會
四、實施時間:103年9月13日(星期六)、103年9月14日(星期日)及
103年9月20日(星期六),計三天。
五、辦理地點:花蓮縣社會福利館302會議室
